马来西亚MC天使基金借原始股传销吸金4亿元
http://www.dsblog.net 2014-01-27 09:31:04
以总部在英国的MC国际投资集团为蓝本,马来西亚籍人士成某等创建了MC国际投资集团网站,在中国发放MC天使投资基金。不过,这个宣称即将在国外上市的基金却是个传销组织的吸金“黑洞”。近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成某、吴某、杜某、马某和丛某等5人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提现不成
原始股骗局浮现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MC天使投资基金以销售原始股的形式吸引会员缴纳不同等级的投资金额,并以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级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而其原始股骗局案发,正是出在返利上。
2012年5月,丹东市市民王某报案称,自己购买了MC天使国际投资集团的1000股原始股,并获赠700股概念股,当他要卖出时,却被告知不能提现。他对基金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王某称,申请会员时,需要写上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和银行卡号。会员有自己的账号,上面显示已赚到的钱和发展的下线。虚拟股卖完后,钱会打到虚拟股交易平台的账号里,人们可以选择提现或继续购买。刚开始,提现速度很快,卖完就可以提,钱直接打到银行卡里,但后来提现越来越慢,一个多月过去了钱也没到王某的卡里。
王某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金字塔型传销模式,传销网络中处在金字塔最底层的人员往往血本无归。
当年5月13日,丹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网警支队、技侦支队及元宝公安分局等多警种联合成立专案组。专案组初步侦查发现,报案人所说的MC天使国际投资集团自2011年1月9日开始,建立了MC天使投资网站,并以销售原始股的方式在全国吸纳会员。由于此案涉及地域广、人员多,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丹东警方将此案呈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群战役。
专案侦查
警方打响集群战役
随后,专案组兵分四路展开侦查。一路在丹东本地进行侦查;一路赶赴北京进行调查取证,核实MC国际投资集团所有宣传材料的真伪;一路赶赴深圳对涉案的几个主要账户予以查询、冻结;一路组织大量警力赶往杭州对此案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外籍人士成某展开外围侦查工作。
据警方调查,MC天使基金的会员主要通过发展下线和买卖所谓的概念股获利。投资的会员每次最少投入1000美元,会员投股的钱数越多级别越高。股东投入1000美元成为白银会员,公司会给会员1000原始股和500概念股;股东投入3000美元成为黄金会员,公司会给会员3000原始股和1800概念股。随着投入的增加,还分白金会员、钻石会员、黑钻会员等等级。会员加入MC国际投资集团后都会有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每个会员都可以用自己的账号登录,给下线建立1个账号和密码。
警方认定,MC天使国际投资集团会员依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收入,发展下线人数越多,其提成的奖励越高,经营模式具有金字塔型的层级、高额返利的诱骗手段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特征。
2012年6月,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成某、吴某等人抓获,并在辽宁各地控制MC会员100余人,采取行政措施37人。经公安部批准,当年7月25日至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MC”传销案件的集群战役,捣毁了这一传销团伙。
广告释疑
传销组织吸金4亿元
王某表示,之所以会购买,是因为朋友告诉他这是一条赚大钱的门路。除了利用朋友关系介绍,MC天使传销组织更是利用媒介来打消人们的疑虑。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互联网上有很多关于MC天使基金的介绍。比如,“由MC国际投资集团打造全球独一无二的资本运作平台,透过独特的营运模式,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透过资本运作的商业模式来倍增财富。”
在互联网上搜索,可以看到很多网友转让MC天使基金或是咨询该基金的帖子。MC网站数据显示,该网站会员层级已经达到255层。
而每到一地,传销人员遇到质疑时都会声称可以通过观看中央电视台的相关节目及网络查询。许多人看到电视和网络上果真有关于这个基金的介绍,于是对此深信不疑。
因此,一年多时间,该团伙以“销售原始股”为名非法吸收资金61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近4亿元。其中,涉及辽宁省1900多人。
法网恢恢
5名被告一审获刑
2013年2月,当地检察机关就此案提起公诉。
丹东中院审理查明,2011年初,外籍人士源某和林某创建了MC国际投资集团网站。2011年7月,源某和林某将马来西亚籍人士成某拉入该组织,主要让其在中国内地以发放MC天使投资基金的模式发展会员非法吸收资金,并给其纯利润10%的分红。成某在吴某的协助下先后在中国内地各地对MC集团进行宣传,吸收会员非法集资。吴某的男朋友马某一直在丹东做生意,接触人较多,就被安排在丹东发展。2011年11月,丹东人员杜某、丛某、张某等人加入该传销组织,并签订合伙理财协议,在丹东地区共同发展下线从中获利。截至案件破获时,上述几人层级均达到三级以上,下线人数多达100余人。
丹东中院认为,成某等5人违反中国法律,组织、领导以投资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查,上述人员在传销组织成立后,实施了倡导、发起、策划等传销活动,在其中起到了组织、领导作用。
据此,法院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对成某等5人判处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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