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富宽国际“购物返利”传销案 上万人受骗
http://www.dsblog.net 2013-08-09 09:18:14
“购物不花钱!每天还你千分之二,500天全额返还!”厦门市富宽国际购物网的广告语曾“迷倒”过上万名会员,非法吸金7400多万元。随着股东自首、老总获刑,“购物返利梦”破灭。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针对厦门首例“购物返利”传销案做出判决,富宽国际购物网总经理罗某因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
厦门富宽国际购物网是阮某、张某和吴某于2011年12月共同出资成立的。他们原本是外地购物返利网的“金牌会员”,但是,当他们成为购物返利网骗局的“被害者”之后,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成立厦门富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邀请有网络营销经验的罗某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
之后,罗某等人采取“购物返利”的经营模式,会员只在购物网的联盟商处进行消费,联盟商将消费金额的15%上缴至富宽公司后,会员可在500日内获得每日千分之二共计100%的积分返还,积分可用于提现和网站购物;其中,会员又分为大客户经理、专员、VIP会员、消费会员4个级别,富宽公司的代理商、联盟商、大客户经理和专员都可以从其介绍的客户或者下线的消费金额中按0.5%-1.5%比例提成。
虽然购物返利网经营红火,但阮某等3人人认为,这一骗局不可持续,决定从中抽手。而罗某却认为自己的资金链足以保持骗局持续运转。于是,阮某等3人于2012年5月将公司转让给罗某继续经营,3人各退股分得“红利”几百万元,罗某也分得120余万元。阮某等人退出后,返利网逐渐出现资金链断裂,2012年年底,罗某在厦门机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案主审法官、厦门思明区法院汪漳龙表示,“购物返利网”实质上是一种新型传销,隐蔽性强,应当引起广大网民的注意。为此,他建议,最高法院可出台司法解释,对刑法第224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情节严重的标准加以细化;同时,媒体和消费者保护组织要广泛开展消费风险警示教育,引导民众提高警惕,远离非法传销。(记者包骞 通讯员杨长平)
- 临夏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网络平台传销案
- 鄂州花湖站前社区:重拳出击 捣毁传销窝点
- 涉案达2.1亿余元 警惕精心包装的传销陷阱
- 公安部公布5起传销案例 明确直销和传销区别
- 警方破获新型网络传销案 涉案金额高达51亿
-
第1楼, 2015-06-11 10:03:35 投诉 支持(1122)笑~~
- ·卫康深度布局肠道微生态
- ·春芝堂25周年庆亮点抢先看
- ·东方红携多项技术成果亮相珠海航展
- ·艾多美欧洲浪漫之旅圆满收官
- ·USANA连续三年被评为犹他州最佳制造商
- ·安利斩获中国营养师发展大会多项大奖
- ·无限极“思利及人助学圆梦”走进西藏大学
- ·双迪纳米气泡富氢技术“狂飙”